紅網永興10月18日訊(通訊員 唐雙明)李某謊稱是市級領導親戚,可以找關係將已涉嫌犯罪嫌疑人無罪釋放,先後詐騙被害人29萬元現金。10月17日,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移送至永興縣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  李某系永興縣馬田鎮人,現年49歲,是一位當地餐館女老闆,平時喜歡向他人講大話,宣稱自己的能力。2012年1月,被害人李乙某因兒子涉嫌強姦罪被抓,經人介紹認識了李某。李某慌稱,其與市某位領導是親戚關係,可以幫忙拉關係撤案,無罪釋放。但要求李乙某準備錢財以備找領導協調關係、賠償被害人之用。李乙某先後按其要求送上22.8萬元,李某將其收入囊中。
  2012年5月,李乙某的兒子因強姦罪被永興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。能說會道的李某竟然說服李乙某,又聲稱自己可以為李乙某兒子保外就醫,以此名義向李乙某索取6.2萬元。後李乙某見自己兒子遲遲未出來,多次找李某退錢。而李某則採取換手機、轉店子等方法逃避。退錢未果後,李乙某才恍然大悟,得知自己被騙,遂向公安機關報案。
  目前,案件已移交至該院的起訴部門進一步審查。  (原標題:謊稱領導親戚可以撈人 詐騙29萬元被審查起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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