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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事件回顧】2014年8月31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,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》全票通過,這是香港民主制度發展的重要時刻,決定對下一步提出行政長官普選具體辦法確定了原則和方向。之後,香港少數激進分子組織“占領中環”違法聚集活動,煽動推翻人大常委會決定,受到香港主流民意堅決反對。香港特區政府依法處理“占中”,恢復社會秩序。
  【點評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這個決定,澄清了偏離基本法有關規定的錯誤認識,確立了行政長官普選制度的法律框架,為凝聚社會共識提供法律基礎。落實普選必須符合香港特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,任何違法行為均不能迫使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不符合基本法的決定。  (原標題: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普選作出決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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