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黑網吧網管齊磊認為兩名顧客酒後找茬,持刀將對方扎成一死一傷。記者昨天獲悉,齊磊已被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。
  現年19歲的齊磊是黑龍江省七台河市人,初中文化,案發前在朝陽區管莊鄉咸寧侯村一家無名網吧擔任管理員。
  法院查明,2013年3月2日晚11時許,齊磊在網吧內因瑣事與男子肖某、張某發生爭執,後雙方在該網吧門前路邊互毆,齊磊持刀刺擊,致肖某死亡,張某輕傷。作案後,齊磊向公安機關投案。
  齊磊受審時認罪。他說自己受雇於一個60多歲的河南老太太管理黑網吧。案發當晚,張某一身酒氣來到網吧,“我看他一眼,他說我看他的眼神不太對。我反問怎麼看才算對啊?”齊磊說,幾句對話之後,張某就給別人打電話,“他說被打了,讓對方現在就來。”
  張某出門後,齊磊有點害怕,就找出一把刀帶著,想用來嚇唬對方。沒多久,肖某和張某先後來到網吧。齊磊說,肖某問他有水嗎,“我說有,之後他又問有沒有紅酒,我覺得話裡有話,就質問他是不是來找茬的,沒想到他說‘是’。”齊磊說,他隨後和肖某來到網吧外,剛亮出刀想嚇唬對方就被打了一拳,張某也緊跟著出來對他拳打腳踢。
  齊磊說,當時他被打得腦子一片空白,忘了拿著刀,只記得自己揮胳膊擋,結果對方都倒地流血。他隨後讓上網的人幫忙報警,併在現場等候警察。
  張某在證言中稱,他和肖某是同事,約好去網吧玩,他給肖某打電話說自己被打,只是想讓肖某快點到。他聽見肖某問齊磊是否有紅酒,但沒聽清肖某是否說找茬。
  法院認為,齊磊因瑣事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一人死亡,一人輕傷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。齊磊系自首,可對其從輕處罰。法院一審判處齊磊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賠償死者肖某的家屬4.1萬餘元,賠償傷者張某1萬餘元。  (原標題:黑網吧網管扎死顧客被判無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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